2020年4月7日星期二

五.只要你相信

  凱恩城城南,一個小小的四方形廣場附近,有一幢四層高的樓房。樓房的窗戶大都小小的,某幾扇更是永遠垂著暗綠色的厚窗簾,有種神秘的氛圍。不過走到房子的正門外,就會看見旁邊掛著一個方形的小招牌,上面沒有字,簡單地繪上了黑白交錯的格子。「棋盤俱樂部」,附近的人這麼叫這幢建築物,但它其實還有另一個不為外人所知的名字——真知聯盟第六分會會館。金斯.比奇知道這個名字,他當然知道,因為他就是真知聯盟的成員。表面上掛著「棋藝愛好者」這個表飾,但實際上,他感興趣的是其他東西。他推開會館的木門,掛在門上的鈴鐺「叮噹」地響了起來。

  裡頭的櫃檯後,正在用濕布抹著棋子的掌櫃向他:「午安啊!醫師。」

  是的,金斯.比奇是個醫生,大家往往叫他的職稱多於叫喚他的名字。他向掌櫃揮揮手:「午安,大家都到了不?」

  掌櫃攤攤手:「你是唯一準時的人。」

  「那我先到裡面等著。」金斯說完就到櫃檯後方的聚會廳去。廳裡有兩張相對著的三座位扶手椅,中間夾著一個長方形茶几,茶几的另外兩端又各放了張單座的。西面的牆上有兩道窗,被窗簾完全遮蓋著,只有邊緣處透出光線。金斯在近窗的那把三座位扶手椅坐下來——右邊的位置。接著掌櫃拿來三個附有玻璃罩的燭台,放到茶几上面,點上了白色粗蠟燭。

  掌櫃離開後,剩下金斯獨自待在廳中。他閒著無事,就思考他的朋友——安德烈.尤金,是因為甚麼而舉辦這個聚會。他一定是發現了甚麼吧,但那會是甚麼呢?神秘的古老手抄本,還是前所未見的蝴蝶標本?安德烈對甚麼都有興趣,根本不太可能猜中。然後其他人終於陸續到來了,先是會長亞蘭.達安斯,接著是會員艾倫.凱佩、里歐尼.伍茲、傑夫.蘇華斯等,總共七人。最後,建築物外傳來了馬車緩緩停下的聲音。金斯從扶手椅上起來,走到窗前揭起窗簾的一角。他見到安德烈的深棕色四輪馬車就停在外面,安德烈下了車,然後兩個金斯不認識的男人也跟著下車。那二人年約四十多歲,都臉容方正,身體強壯,頭上是火般的紅髮。憑著這相似的外表,可以看出二人是兄弟。

  安德烈向車伕說了些甚麼,然後便領著紅髮兄弟朝會館後門走來。金斯回到座位,聽到外面有人說:「你在那兒等我。」陌生的聲音,應該是兄弟其中一人,然後安德烈就出現在聚會廳的門前:「大家好!我先預祝大家有個快樂的下午。」

  大家也向安德烈打了招呼。

  然後安德烈向身旁招了招手,紅髮男人就走上前來了。男人沒有說話,只是望著大家。安德烈和男人來到廳中,里歐尼和傑夫就將長扶手椅讓給了他倆,另外從牆邊拉了兩把椅子來坐。安德烈向二人道了謝,然後就領著紅髮男人就位。未等大家開口問這位漢子是誰,安德烈就介紹道:「這位是我的新相識——勞爾先生,他有很離奇的經歷和我們分享。」

  金斯感興趣的俯前身子:「那太好了,近來都沒有甚麼新鮮事。」

  安德烈點點頭,戲劇性地環視眾人一遍:「的確,近來都沒有甚麼新鮮事,而今天勞爾先生要說的事正和『新鮮』有關。如果叫我給這件事起個標題,我會叫它『不老的玫瑰園』。」他向身邊的紅髮勞爾問:「你覺得如何?」

  勞爾性情看來比較木納,他只是面無表情的說了聲「好」,字面下的真實意思比較像是「隨你的便,我不在乎」。接著勞爾不太自在地假咳了一聲,道:「原本這件事我是不打算向人說的,因為在別人眼中這大概很無稽,然而尤金先生……」他望了望身邊的安德烈:「他從傳聞中略知我的事,而且願意當相信這一切,因此我就應他的邀來到這裡,把我的遭遇說出來。」他頓了一頓,換了個四平八穩的坐姿道:「事情的起始,是在很久以前。那時我十五歲,住在凱恩城外西北方的大鷹村……」



  在這晴朗的一天,大鷹村西的一家木工店外,坐在板凳上的勞爾伸了個大大的懶腰。這是他家族經營的店,祖父前年過身,現在父親是店主,而他則跟父親學習技藝,好在將來繼承這門生意。今天一大早他就開始做木釘子,一直做到中午,吃過飯後就在門前休息。他最愛的就是這樣,努力工作過後把一切丟開,閒閒散散地看著天空中飄盪的白雲。這時左邊的路上來了輛篷車,拉車的馬很高大,白底帶棕斑的毛皮油油亮亮,樣子和這一帶常見的純色矮種馬很不一樣。這吸引了勞爾,他坐直身子,看看驅車的是誰。一個臉容俊秀的三十多歲陌生男人,黑髮,唇上留著短鬍,普通農村人的衣著打扮。他身邊坐著一個漂亮的女人,比他要年輕些,一頭秀髮金光閃閃。篷車在勞爾面前停下,黑髮男人下了車,向女人說:「親愛的,你在這兒等我。」女人微笑著向他點點頭,然後男人就經過勞爾的身邊,走進店裡。

  勞爾聽到父親的聲音:「客人你好,請問需要甚麼?」

  男人回應說:「我需要一些板材……你就給我這些好了。」

  「多少?甚麼?全部?」父親的聲音聽起來很驚訝,勞爾明白,因為他知道店裡的板材滿大堆的,堆到他胸部那麼高。

  男人回應道:「是的,我需要這麼多。你開個價,再幫我搬到外面的車上。」

  父親於是就開了價,然後就叫:「勞爾!」

  勞爾跳下板凳,走進店子,和父親一起搬板材。他把第一塊放上車,這時他看見車內有一隻大狗——長臉,垂耳,四肢修長,用兩腳站起來可能和勞爾一樣高,牠淡棕色的身體上有大塊的黑色斑紋。原本側臥著的牠站了起來,向勞爾吠了一聲。勞爾嚇了一跳,然後坐在車頭的女人就向牠說:「貝姆,不要這樣!」

  大狗——貝姆聽了就搖搖腦袋,伏了下來,向勞爾眨了眨烏溜溜的大眼睛。

  「原來只是外表嚇人。」勞爾低聲咕嚕了一句,將板材放到車上。搬完後,父親把車上的板材用繩固定好,然後兩位客人就驅車離開。

  父親站在店門前望著逐漸離遠的車子,喃喃道:「都忘了問他們是誰,我好像見過他們,又好像……」他搔搔頭,然後回到店子裡去,而好奇的勞爾則悄悄的跟在馬車後面。

  馬車沿路而行,去到鐵匠處不知買了甚麼,一小包的。又去布店買了布匹,然後又駛到村子邊緣的一間農舍前。黑髮男人就像之前那樣下了車,內進,然後農舍主人就叫來家眷,把穀倉裡面的一袋袋穀物搬到篷車上。他買了很多,車子幾近全滿,貝姆似乎是覺得太擠就跳下車來。那美麗的金髮女人見了,叫牠乖乖的待在車上。貝姆就跳回去,縮在僅有的一個角落。

  勞爾心想,載這麼多東西不知道車子動得了不。但那高大的馬用力向前踏步,車子就向前駛了,只不過速度快不起來,這正好讓勞爾可以輕鬆跟上。貝姆雖然看到他,但沒有吠,只是用牠的大眼睛一直望。隨後馬車駛離了大鷹村,往西行進,勞爾繼續跟,想知道這戶有匹大馬和大狗的人家住哪兒。沿路上也滿沉悶的,走了一會四周已無人煙,只有泥路和兩旁的雜亂草木。勞爾一面走,一面無聊的用樹枝在泥路上挖出一個個小洞,而貝姆則將頭擱在板材上打起盹來。

  就這樣,旅程持續了大概一個小時。勞爾開始擔心如果繼續跟下去,黃昏前他可能回不了家。這時馬車開始轉大彎,勞爾急急躲到車子後方,以免被那對男女見到。這時他見到了,轉彎的方向盡頭處有一幢房子。孤零零的,在林木之間。房子兩層高,但並不大,頂上鋪著橘色的瓦片。外牆很乾淨,看來是被細心的照料著。外面還墾了個花園,園中盛開著很多、很多……數之不盡的、絕艷的紅玫瑰。



  勞爾說到這裡就停了下來,這時掌櫃也適時地給大家奉上了茶。

  金斯呷了點茶,問:「那二人所住的就是那房子?」

  勞爾點點頭:「是的,就是那裡。我看著他們將馬解下來,又慢慢的將物資搬到屋後。我見沒甚麼有趣的了,就出發回家去。」

  坐在金斯身邊的艾倫問:「那他們的園子,就是安德烈所說的『不老的玫瑰園』?」

  里歐尼跟著問:「『不老』是甚麼意思?安德烈你不是故意瞎說吊我們胃口吧?」

  安德烈豎起三根手指作發誓狀:「當然不!你們聽下去就知道了。」

  勞爾把面前的茶喝了,繼續說他的故事:「後面的事,就要由那隻大狗——貝姆說起了。」



  那天勞爾回家之後,並沒有把他的跟蹤成果告訴父親。然後過了一星期,勞爾已將這件事丟到腦後,像平日一樣在店裡工作,休息時看看雲朵。住在附近的鐵匠的女兒——莎拉,經常會來找他聊天。她總說她家老在烤火熱得很,不想待在那邊。表面上不滿,但勞爾知道她很高興有這個藉口,讓她可以順理成章地過來這邊。莎拉喜歡他,而他也喜歡莎拉。

  一天,他在家門外和莎拉一起仰望天空時,屋旁的草叢忽然發出「沙沙」聲。他們並不太在意,反正不是貓就是鄰人養的雞。但「沙沙」聲越來越大了,草叢搖得實在厲害,勞爾心想一定是男孩子們在偷看他和莎拉的「約會」。他於是從板凳上起來,走到草叢前。正要大喝一聲,草叢中卻忽然冒出一顆狗頭,嚇了他一跳。那傢伙烏溜溜的大眼睛看著他,微張的嘴似笑非笑。

  「是誰家的狗啦?頭好大。」莎拉說。

  勞爾再仔細看看——這長臉、垂耳,正是上次那一男一女養的那頭大狗——貝姆。

  「牠住在很遠的地方呢,村子外面的地方。怎麼會到這兒來了?」勞爾說完後又想,貝姆腳這麼長,也許跑過來並不需要多少時間。

  貝姆似乎樂於扮演植物,蹲在草叢中嘻皮笑臉。

  勞爾轉頭向莎拉說:「這傢伙很大隻,但看來傻頭傻腦的。」然後她就笑了。

  當天,貝姆在勞爾家門外跑來跑去,不時回過頭來望他,像是在炫耀自己的腳程。除了莎拉喜歡勞爾,貝姆也喜歡上勞爾了。大概是那金髮女人命令牠不准吠勞爾,而勞爾又跟過馬車,這笨狗以為他是自己人。到了下午三時,牠就走到泥路上,踏著輕快的腳步向西走,大概是要回家去吧。而莎拉也要回家了,她走到泥路上,向東。

  在打後的日子裡,貝姆隔三差五就來拜訪,在這兒奔跑、打滾、跳躍,精力好到不得了。後來勞爾試著叫牠的名字,牠聽得懂,會走過來。勞爾摸牠的頭,牠會一副受落的表情。他開始有點喜歡這個笨笨的大傢伙,父親也習慣了牠的存在,莎拉亦如是。有時,她會從家裡或是別處要來一根骨頭,到三時,牠就著咬著骨頭,向西走。

  這樣的日子持續了很久,持續到勞爾和莎拉都長大了,可以結婚了。到他們生下第一個孩子,依然有貝姆在。然後是父親的過身、第二個孩子的誕生、第三個孩子的誕生、第四個孩子的誕生……無論發生甚麼事,貝姆的存在都是不變的。牠那長臉、垂耳、修長的四肢、淡棕色皮毛上的大塊黑斑紋、烏溜溜的大眼睛……永遠不變。就只有牠,永遠、永遠,不變。

  某天,勞爾和莎拉的那兩個較小的孩子——七歲的珍妮,還有四歲的迪柏在門外堆泥巴,而兩個年長的兒子去了幫同村人做些農活。勞爾坐在屋內近門處做木頭細工,莎拉則在房子深處的睡房鋪床單。這時,貝姆來了,依然是跑得那麼快,繞著兩個孩子打轉。迪柏舉起沾滿泥的雙手,「嗚」的叫一聲,而珍妮則向貝姆揮手:「貝姆!歡迎你!」

  莎拉聽了,就忽地丟下仍未鋪好的床單,急步向孩子們走去。勞爾停下手中的工作,視線隨著莎拉而去。莎拉走到外面,貝姆就向她擺尾,可是她不理會牠,一手抱起迪柏,另一隻手牽過珍妮就往屋裡走:「你們看!手弄得這麼髒!快去洗!洗完後到外公家去玩。」

  珍妮扁著嘴道:「不要啦!外公家好熱,又甚麼都不可以碰,我要在這兒和貝姆玩。」

  迪柏也跟著說:「我要和貝姆玩!」

  莎拉用決絕的語氣說:「不可以!要去外公家!」

  珍妮和迪柏低著頭到屋後洗手,然後一起向東面去。

  貝姆坐在門外,「嗚嗚」的低聲叫著,接著莎拉「砰」的一聲把門關上。

  勞爾放下手中的木頭和銼刀,向她說:「你是怎麼了?以前都很疼牠的。牠伴著我們這麼多年,這樣太可憐了。」

  莎拉背對著他,沉默了半嚮才道:「就是伴了我們這麼多年,因此才覺得可怕啊。」

  勞爾發出「咦」的一聲以示疑問。

  莎拉握著門把的手微微顫抖:「你不覺奇怪嗎?這麼多年了,貝姆都沒有變,牠和我們初相遇時完全一樣。」

  勞爾靜默了一會,才決定說出口:「是的,我發覺到,但我很高興牠能夠健健康康。」

  「但這不正常啊!」莎拉猛地轉過身來,眼中充滿驚惶:「到底過了多少歲月?從我們十五歲時起。」

  二十。由那一男一女到來買板材、他再次遇上貝姆、莎拉也認識了貝姆、他們結婚……到第四個孩子迪柏的出生、長大,已過了二十年。

  莎拉繼續道:「這麼長的時間,一般的狗應該已經死了吧!可你看牠,別說是死,牠連老都不老!」

  門雖關上,但從窗子仍然可以看見牠。牠在外面追蝴蝶,精力十足,一如往日。

  「我覺得好可怕。」她說完就回到睡房裡,繼續鋪床。

  勞爾垂下頭,默默地做他的細工活。



  金斯感到很是驚訝:「這麼說,貝姆是隻『不老』的狗?」

  勞爾沉著臉,點了一下頭:「是的,牠從來沒有變過。」

  廳內的人開始竊竊私語,安德烈就站起來道:「我以人格保證,勞爾先生絕對不會騙大家。」

  會長亞蘭微微遞起手:「既然是安德烈介紹的,我想應該很可靠,你並不是一個輕信的人。」

  於是眾人靜了下來。

  安德烈向亞蘭微鞠了個躬,又道:「那麼我們讓勞爾先生繼續說下去?」

  金斯馬上說好,身為醫生,他對「不老」很感興趣。

  其他人也表示認同,勞爾於是繼續說下去:「聽了太太的話,我思索了很久。但我怎樣都想不通貝姆為甚麼不會老,於是我決定去一趟牠的家,希望找到答案……」



  第二天一早,勞爾就沿著路往西走。雖然已事隔二十年,但那邊的路也就那麼幾條而已,他沒有認錯路。比起當年,這兒的草木更茂盛了,路兩旁的位置已被吞沒,但中間還好,應該有人打理過。他走著走著,就過了一個小時,他見到當年馬車轉大彎的位置。他鑽進路旁的林間,用樹木遮掩自己的身影,慢慢接近房子。

  房子外牆看來有舊了些,屋頂上的瓦片亦有點褪色,但外面的玫瑰依然紅艷。年少時他沒注意,但現在三十五歲的他覺得,這一整園的玫瑰美得非常不現實。不止花是絕對的紅,葉也是絕對的綠,他看不見有任何部份是衰萎的。地上也沒有一片落葉,也沒有一個枯乾的夭折花蕾。這是假花,他這樣想,但馬上又覺得世間不會有這種鬼斧神工。這一定是活物,活的,像貝姆一樣。勞爾再潛近一點,四周環視,就見到有人在花園中。是男的,那人背對著他,向玫瑰叢彎腰,好像是在嗅聞玫瑰的芳香。然後那人轉過身來,沒有發現勞爾,但勞爾卻驚呆了。那男人他認得,就是當年來他家買板材的黑髮男人!二十年前,那男人看來三十多歲。而現在,他依然一樣!

  勞爾連忙否認——不會的,這一定是那人的兒子,長得和父親一樣。然而,既然狗可以不老,人為甚麼就不可以?他覺得這簡直是瘋了,瘋狂的不老幻想。然而貝姆卻是實實在在的存在,足足二十年,那不老的身軀在他家門前蹦蹦跳。這怎麼可能,不可能……可能,這怎麼不可能……他的腦袋一片混亂。

  這時,他見到了。就在男人附近,一個女人坐在一匹馬上,慢慢接近男人。勞爾認得女人——她那美麗的臉容和金髮。他也認得那匹馬——高大,白色帶棕斑的毛皮油油亮亮。而貝姆,眨著無邪大眼的貝姆,跟在他們後面。他們在,通通都在。無視歲月洗禮,永遠青春,永遠美麗……勞爾徹底的被震撼到。這時,貝姆轉過頭來,看見了勞爾。牠高興的叫了一聲,勞爾一驚,馬上轉身狂奔。

  那天,勞爾回到家中,他沒有把自己的所見告訴任何人,包括莎拉。他不知道為甚麼,就是不想說,仿佛埋藏著的不是別人的秘密,而是自己的傷口。之後,貝姆沒有再來,足足兩個星期沒來。莎拉因為這樣而寬了心,但勞爾很是不習慣。雖然事情很詭異,但那大傢伙畢竟陪伴了他二十年。於是,他再一次踏上那條通往玫瑰園的路。仿佛被甚麼催促著似地,他沿路猛跑。當跑到那轉大彎的位置時,他見到地上有車輪的痕跡。不是向著大鷹村,而是相反的方向,他心裡忽然明白了一件事。他向玫瑰園走去,沿著路,沒有閃閃躲躲。他來到園子中央,被那些神秘的玫瑰環繞,然後抬起頭望向二層高的房子。他知道,裡面已沒有人了。那一男一女,帶著那匹大馬,還有貝姆,搬走了。



  亞蘭聽到這兒,就道:「我想,是那次貝姆向你吠,當時他們就發現你了吧。」

  勞爾面帶懊悔之色:「應該就是這樣,因為秘密被我發現,因此他們離開了。」他沉默了一會,繼續道:「自那以後,我就時常到訪玫瑰園。一星期兩三次左右……我想念貝姆,我並沒像我太太那樣害怕,而是驚異於那種神奇——世上竟有生物可以不老不死。」

  金斯很明白這種感受,他回憶起年少時的自己——驚異於人體的奧妙,於是就踏上學醫之路。

  勞爾苦笑了一下,向大家提出一個謎題:「你們來猜一猜,我今年幾歲了?」

  金斯仔細看勞爾的臉,又靠後看看他的坐姿:「應該四十五上下吧?不會超過四十八。」

  除了勞爾和安德烈,其他人都認同地點點頭。

  勞爾搖搖頭:「不,我六十三了。」

  眾人嘩然,金斯更是湊上前去,勉力強忍著不把勞爾的臉扯過來看。雖然金斯的行醫經驗不算非常豐富,但他知道眼前的這個男人絕對不到六十歲。

  勞爾解釋道:「自從我時常待在玫瑰園,我的老化速度就減慢,後來還停止了——我得到了那種神奇。」

  眾人都說不出話來。本來以為只有那一男一女、馬和狗是不老的,沒想到此刻就有一個不老的人在他們面前。

  勞爾遞起右手,撫著只有幾條細紋的額頭:「本來我有更年輕些,在五十多歲時,我看起來才三十七八。但這令我太太感到害怕,像怕貝姆一樣。」他嘆了口氣,但又微笑起來:「我愛她,真的,我很愛她。因此,我決定要變老,我要和她一起老去。」

  金斯覺得他真的很偉大。

  里歐尼問:「那樣你就真的變老了?想老就老?」

  勞爾點了一下頭:「是的,我不再到玫瑰園去,然後我就開始隨著時間變老。雖然還是比真實年齡年輕,但我有在老去。我的經歷就是這樣,我沒別的可以說了。」

  亞蘭向勞爾伸出手:「謝謝你的分享。」

  勞爾握過他的手,然後放開。

  「謝謝大家。」安德烈說完就站起來,打開聚會廳的門:「勞爾先生,你們就在我府上過夜,明早我就載你們回大鷹村。」

  勞爾點點頭,然後就走了出去。一直在外面待著的那位紅髮「兄弟」就問:「爸爸,已經完了嗎?」

  「完了。」勞爾說。

  然後金斯就急急來到安德烈面前:「喂,明天你可不可以也載一載我?」

  安德烈滾了滾眼珠,最後望向廳外:「你想——」

  金斯用力拍了一下的安德烈的肩:「聰明!」



  當晚,金斯回家吃完懷有身孕的妻子做的晚飯,然後第二天早上,匆匆吃完早餐就出門去。他乘上了安德烈的馬車,車上還有勞爾,及外表看來是勞爾的兄弟,但其實是他兒子的男人。車伕驅車駛出凱恩城,在九時前抵達了大鷹村。他們在木工店前放下了父子倆,然後馬車便沿路向西駛去。安德烈之前已向勞爾問清楚路,因此他和金斯很容易就來到了目的地。車轉過大彎後,果然就望見被紅玫瑰包圍的兩層高房子。

  金斯下車後用手擋著耀眼的陽光:「這已沒人打理了吧?」

  「應該沒有,好像除了勞爾,沒有村人知道這個地方。」安德烈指著房子:「你看,牆壁多髒?還長了藤蔓,屋頂有些瓦片都掉了。」

  房子的確如其所言的那樣,但玫瑰長得非常整齊,好像修剪過似的。而且亦像勞爾形容的那樣,異常艷麗,令金斯相當震驚。他也有在自家院子種些草藥,通通都有好好照料,但種得再好的都遠及不些這些玫瑰,然而這些玫瑰卻是無人照料的?

  他和安德烈向房子走去,但遇上了一些小麻煩。因為地上都長滿了野草,不太好走。他們大步大步的跨著,終於來到房子的大門前。見門沒鎖,他們就推門進去。屋裡面盡是灰塵,連地板都看不出是用甚麼鋪的。廳中央有一張桌子,兩張椅子,角落處則立著一個櫃子,這一切都被塵埃覆蓋。安德斯走過去打開櫃子,但裡面是空的——不,有塵,有霉味,還有蟑螂死在裡面。

  安德烈對著櫃子沉思了一會,然後道:「醫師。」

  「嗯?」金斯這樣回應。

  安德烈對著櫃子說:「原本我是想,住在這兒的人、馬、狗都不會老,不會死,可能是因為這片土地。」

  金斯點點頭,覺得這想法算合理——雖然也說不出甚麼實質的原理來。

  「但我現在改變了想法。」安德烈望著蟑螂的屍體:「蟑螂死在這兒……角落的通道後好像是廚房,你去看看有沒有甚麼死在裡面?」

  金斯覺得這種說法叫人害怕,但還是去了。那兒果然是廚房,同樣鋪滿塵埃。他先看看火爐,又看看一些箱子,然後他發現木桶旁有堆小小的白骨。金斯湊近看,認出那是一副完整的老鼠的骸骨,他於是大聲說:「安德烈!有死老鼠!都只剩骨了。」

  然後安德烈回應道:「我找到小蜥蝪,死的!」

  金斯於是也發現了問題所在,他回到廳中:「並不是在這土地上的都不老不死。」

  安德烈望向門外:「野草和藤蔓也是……有枯的,就只有玫瑰與眾不同。」

  「那麼是玫瑰?如果這是有神奇藥效的品種,可以令人長生。」金斯覺得難以置信,但他只想到這個可能性了。

  安德烈喃喃唸著:「也許……我們再看查看一下房子,最後就研究玫瑰吧。」

  於是他們上了一樓,驗查了放著床的睡房,以及另外兩個空置的房間,但一無所獲。最後他們又回到廳裡,金斯覺得腰有點酸,就仰頭伸了個大大的懶腰。這時,他看見了。

  「安德烈!上面。」他說。

  安德烈往上望,頓時呆了。他見到頂上的屋樑有字,非常大的,用刀具刻出來的字。那寫著——只要你相信。

  金斯問:「是誰刻上去的?是那一男一女?」

  安德烈補上一句:「還是勞爾?」

  他們不知道答案,只曉得在屋樑上刻字這種行為絕對刻意。這是刻給誰看的?只要你相信……刻字者到底要人信些甚麼?信了後又如何?

  金斯心裡冒起一句話——不老不死。他忽然感到很不自在,一種詭異的感覺。既被文字吸引,但心底裡又想迴避。他於是向安德烈說:「算了,我們還是研究玫瑰去吧。」

  安德烈看來也感到不太舒服,就跟著金斯出去花園了。他們挖了兩株玫瑰,連根帶泥的,小心地用布包起。又摘了很多花、葉,同樣小心地包裹著。他們將這些放到馬車上,然後便叫車伕驅車回程。路途上,他們經過勞爾的房子,但他們沒有下車,沒有問他有沒有吃過或是用那種玫瑰泡過茶,也沒有問屋樑上的字是不是他刻的。他們回到凱恩城,花由金斯帶走,而安德烈則乘馬車回家。

  事後,勞爾的經歷並沒有在會館成員中引起轟動。別說是轟動,就連更多的討論也沒有。可能……一來,那天出席聚會的人並不算多;二來,出席者們其實覺得那件事並不可信吧。會中沒有人再提起勞爾,沒有人再提起「不老的玫瑰園」。倒是金斯和安德烈之間,似乎多了一種說不出口的默契。



  轉眼間過了近半年,這天金斯在會館大堂中、櫃檯前獨自喝著茶。掌櫃在櫃檯後讀著一些單據,而里歐尼和傑夫則在近窗處下棋。里歐尼的騎士吃了傑夫的主教,然後木門上的鈴鐺響了起來。是安德烈,他推開了門向大家道:「大家好啊!」

  里歐尼和傑夫向他揮了揮手,掌櫃道了午安,而金斯則向他招手。

  安德烈走上前來問他:「要不要下盤棋?近來實在沒有甚麼新鮮事。」

  「新鮮事我可有啊。」金斯微笑道。

  安德烈在他身邊坐了下來:「說來聽聽?」

  金斯豎起一根手指:「第一件,我妻子前天生了個男孩。」

  安德烈問用力拍著金斯的肩:「恭喜你!當爸爸了啊!那麼第二件?」

  金斯豎起第二根手指:「我養的老鼠死了。」

  安德烈呆了半嚮:「你養的……老鼠?」

  金斯點點頭:「你記得吧,上次的玫瑰,我後來用來餵老鼠了。每天,我都在牠的食物中加玫瑰花瓣,不過上星期牠死了。」

  安德烈面有難色,壓低聲音道:「這麼說,玫瑰並沒有神奇藥效。」

  金斯回應道:「沒有,但我不認為勞爾說謊。所以我覺得……屋樑上的字……」

  「只要你相信……」安德烈喃喃道:「你認為真的只要『信』就行了?」

  金斯聳聳肩——他無法確定那是否只是誤解,但若果『信』真的有那麼大的力量,那真是個偉大的發現。然而,他又「噗」地笑了:「可是,其實又有誰真的想要不老不死呢?」勞爾選擇了變老,想要跟上家人的步伐。而金斯呢,他雖然熱愛醫學、熱愛神奇,但他亦有妻子和兒子。

  但安德烈又提醒了他:「不,有的,那兩個人。」

  那離群索居的一男一女,養著不死的馬、不老的狗、不謝的花之人……不過對於他們,也許根本不能用常理來判斷。

   只要你相信——

  然後他們結束了話題,叫掌櫃拿來棋盤,開始下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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